近日上讨论和女权相关的问题,总有一些男性人文社科类知识分子跳出来反对。以公共讨论的“普遍性”为依据,指责女性破坏规则,“大搞身份政治”,“就会小圈子里自high”。在我看来,这些人的理论水平也是半吊子,很多基本概念都没有搞清楚。正好本人的研究领域就是公共领域这一块。想借着哈贝马斯早年的这部着作谈一谈他对普遍性的理解,他的理论后来在学术界引发的争论,以及这些争论对于实践的意义。我后面要谈的东西,在学术上是没有什么新意的。但如果你对理论上的一些澄清有兴趣,可以往下翻一翻。
哈贝马斯在其早年的着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指出,民主政治的很多规范性价值是在资产阶级讨论公共议题的空间里形成的。在事实层面,这个空间具有高度的排斥性,只有极少数的人有资格参与。但在规范层面,这个空间的主张又是强调普遍性的。哈贝马斯认为,这种事实与规范的反差最终成为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演化和扩张的动力机制。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那些普遍性主张都是意识形态。但意识形态之所以是意识形态,不在于它完全是假的,而在于它有的时候还能自我实现。所以,虽然资产阶级千般万般不情愿无产者加入公共领域,但他们要还想维护自己的主张,就没法一直坚持这样。这是我觉得全书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个点。
对这个点,学术界有很多批判。我觉得最有价值的是两条。一条是对于资产阶级宪政民主演化过程的历史研究。这些研究指出,民主政治中一些最为基本的规范和要求,恰恰不是在资产阶级的公共讨论中被确立的,而是在那些暂时被公共领域排除在外的群体的抗争中逐渐被人们接受的。比如freedom of association的确立和早年working class movement争取right to union是分不开的。这个权利曾经是不被承认的,因为它被认为和私有产权产生了冲突。第二条是女权主义理论的批判。女权主义认为,在某些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规范之内,很多女性的诉求和主张是根本无法进入公共讨论的。比如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坚持“公”与“私”的二分。在这样一个思维结构里,家庭暴力问题就无法成为一个“公共”的问题。这就意味着,对很多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而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那些普遍性的主张并不是一张暂时未被兑现的支票,它单纯就是这些群体进入公共领域的障碍而已。
为了修正哈贝马斯的论述,很多理论家提出,我们要看到公共领域内部更为复杂的结构。这里面比较有影响力的一个说法是女权主义理论家Nancy Fraser提出的counterpublics,有时候也叫subaltern counterpublics。为了叙述的简化,我们暂且把这个概念称为CP。CP是与主流的公共领域平行的话语空间,它帮助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确立身份认同,形成具有反思性和批判性的观点。哈贝马斯其实也考虑到了多元结构的公共领域的可能性。但是在他的叙述里,那是资本主义国家走入福利国家之后的事。无产者逐渐也被囊括进来。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前期所赖以生存的土壤,即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被打破了。于是公共领域变成了纯粹的争夺利益的场所。多元结构其实是公共领域走向衰落的一个标志。Fraser则指出,公共领域的价值未必要靠协商(deliberation)来实现,竞争(contestation)也可以是这个价值的一部分。CP与主流话语之间的斗争正是公共领域有活力的体现。
八十年代末,英语学界的一批学者并同哈贝马斯一起开了一个讨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的会议。在这场会议上,社会学家Craig Calhoun指出,哈贝马斯针对早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和进入福利国家之后的公共领域的比较是不公允的。对前者,哈贝马斯取了规范性的那一部分,而对后者,他看到的是事实层面最不堪的那一部分。其他一些历史学家和社会理论研究者也指出了哈贝马斯在运用史料和逻辑方面的问题。哈贝马斯是虚心接受的,并且在这次会议的总结发言中也提到了观察多元结构公共领域的重要性。
但即便这样,问题仍然没有解决。CP这个概念的提出反而抛出了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不同类型的公共领域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Fraser说的是比较模糊的。她说,从长期来看,CP肯定还是要面向更广的公众的(the public at large)。但是在某些历史时期,它也可以是一个较为“与世隔绝”的小圈子(enclave)。如果主流的公共空间对于弱势群体而言过于不友好,那么的暂时的撤离对于这个群体而言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比如,如果一个女性在主流的公共空间里无论说点啥都要被男性强行解释成另外的东西。如若她生气反驳,立刻又要被指责不遵守公共讨论的规则。那么她是没法说话的。小圈子的好处在于,它能给人提供支持。在这个范围里,没有人强行把你的意见解释成他的意见,或者用他所主张的那种普遍性来代表你的诉求。我在田野调查的过程中遇到过一位女工出身的活动家。她在打工者社区里建立了一个专门服务女性的组织。在提到创办这样一个组织的初衷的时候,她跟我说:“我希望有一个地方能让女工可以比较安心地谈论性,谈论她们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中受到的各种委屈。这种声音在主流社会里是很容易被淹没的。”这样的一个圈子虽然小,但是它可以让平时受到压迫的女性找回一些自信。
至于什么时候该小圈子,什么时候该面向更广的公众,用更广的公众都能接受的话语来讨论问题,理论家是无法给出答案的。因为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这是一个经验问题。CP这个概念的价值不在于给弱势群体进入主流的公共领域提供一个时间表。它的价值在于打破人们对于普遍性的那种单一的想象,同时也打破对于公共讨论的规范的那种单一的想象。
最后想讲两句社会运动的问题。综合来看,最有效的手段肯定是“组合拳”。有一些人负责愤怒,有一些人负责更为理性地陈述事实,从技术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如果只有愤怒,社会运动很容易就沦为发泄(catharsis)。不但没法触及结构性的转变,遭到反扑之后,可能还会受到更为严苛的镇压。而如果只有心平气和、慢条斯理的陈述,则无法对掌握权力的人形成压力。那触发不了什么转变,或者只能给弱势的一方赚些蝇头小利回来。但在实践中,“组合拳”是很难的,因为它要求行动者有很高的协调能力。而行动者最擅长的往往还是互相看不起。愤怒的人觉得讲道理的人太软弱,而讲道理的人又担心愤怒的人闹事太多让自己受到牵连。当然这种协调能力的匮乏也跟外部的环境压力有关系。更深、更细的东西,这里就没法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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