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点评《葡萄牙的高山》

英子点评葡萄牙的高山:《葡萄牙的高山》由三个故事组成,各自都可以独立存在,看似是短篇的架势,但是三个故事又互相关联,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因果和隐喻。既独立成章,又互为一体,三个故事分别为:《无家可归》

《葡萄牙的高山》由三个故事组成,各自都可以独立存在,看似是短篇的架势,但是三个故事又互相关联,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因果和隐喻。既独立成章,又互为一体,三个故事分别为:《无家可归》是去向何处;《归途》是怎么活;《家园》是寻根。
第一部分《无家可归》
     在看《无家可归》这部分的时候,着实让我感觉有点困乏,它像一个哲学故事,不知道作者要隐喻什么,颇有一点看《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在路上絮絮叨叨的那种感觉,驱使我看下去的主要原因是豆瓣的高分,沉下心来看也慢慢进入了故事的状态,找到一点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反抗上帝。
     托马斯爱上伯父家的女佣,并跟其有了一个儿子,但是短短的一个月内,托马斯相继失去了挚爱:爱人、儿子和父亲。深陷痛苦泥沼中的托马斯不愿面对现实,他开始质疑“信仰”,他感叹道:当生命中你所珍视的一切都被夺走时,除了抗议,你还能怎么办?并且用“倒着走”的方式进行抗议。因为工作,托马斯意外发现一本两百多年前的一个葡萄牙殖民地的神父留下的日记,他对日记的内容非常熟悉,并且对日记中记载的神父制作的圣物神之向往,日记中记载了17世纪葡萄牙贩卖奴隶的那段历史,乌利塞斯神父在目睹了殖民者对奴隶犯下的罪行,意识到上帝的不平等和人类并非是“堕落凡间的天使”而是“直立行走的猿猴”,满怀羞愧于愤懑的他刻下一尊 “每个人都宣称那是一座能够唤醒信仰的作品”的十字架苦像。托马斯对这件圣物向往的原因是他坚信那是揭示上帝的证据,可以帮他挑衅上帝,也正是带着这股“报复心”开启了他的葡萄牙高山之行。
这场高山之行的代步工具是伯父赞助最新款汽车,正因为汽车的稀有及稀奇,所到之处几乎引来众人围观,寥寥几笔描写让我们看到了野蛮与文明的对抗,真理与无知的冲突。而《无家可归》像一部充满黑色幽默的公路电影,托马斯不情不愿地驾着“新式马车”跋涉在葡萄牙的乡间,坏运气如影随形。当他跳罢“寄生虫之舞”后被炸飞、头顶升起一柱黑烟的时候,我们心疼他,却也不禁莞尔。在这样轻松诙谐的氛围中,他的悲痛与乌利塞斯神父的绝望遥相呼应,显得分外沉重。作者以托马斯的口吻感叹道:我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动物。这就是我们,我们只有自己,仅此而已——我们与上帝之间并不存在更神圣的联系。可以说《无家可归》是 “信仰”的重组:呼吁人种平等,将“神性”回归到了“人性”。
第二部分《归途》
     相对于另外两个故事,《归途》最让我着迷,也最让我欲罢不能,不管是“病理医师欧塞比奥在解剖室邂逅了举止奇怪的妻子,她谈起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圣经》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是“午夜造访的奇怪的客人玛利亚向医师提出了从脚开始解剖她丈夫尸体的要求,她想要知道自己丈夫是怎么活的?”都弥漫着一股扑面而来的神秘和诡异,但是牵着读者的心追着情节走。
     实际上病理医师欧塞比奥在办公室接待的妻子并非他“真实”的妻子,因为她的妻子已经在三天前被水淹死了,但是这不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最后能找到凶手,而成了一桩无头公案,而在医师幻想出来的他跟妻子的对话中一直提到“凶手一般都是最不可能的人”,让我有一丝毛骨悚然的感觉,可能医师本身就是凶手,就像在警察多方调查后,几乎确认他的妻子是自杀时,唯有他对警察说他妻子的死是一桩谋杀,但是没有凶手。而在这个故事中,最精彩的还不是故事本身,而是妻子对医师描述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圣经》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是本书的一条暗线来帮我们解读爱和信仰。
     而午夜造访的奇怪的客人玛利亚让医师解剖自己的丈夫时,指挥医师解剖顺序要从脚开始而展开的另一个故事。玛利亚和丈夫拉斐尔有一个金发的儿子,因为有别于村民的头发颜色及眼睛颜色,被村民誉为“上帝的天使”,但是他却被车撞死了,而这一家人灾难的源头是托马斯。对独子的思念,泣血剖心,归途漫漫,于是拉斐尔也开始倒着行走,倒着走向世界。痛苦让他的脸麻木,让他的嘴紧闭。儿子死了,土地都变得贫瘠。悲伤是一种病,在他们身上留下千疮百孔,它用高烧折磨他们,用重拳击垮他们,像蛆一样咬噬他们……他们没有了生活。最后拉斐尔尸体中的黑猩猩和小熊崽我感觉跟故事的题目归途呼应,黑猩猩是拉斐尔的化身,小熊崽是儿子的化身,最后玛利亚在尸体旁脱下衣服钻进了拉斐尔肉身的肚子里和黑猩猩形成了环抱的姿势,就像一家人终于团聚了。而作者以医师欧塞比奥的视角描述了这一切,故事在这里也跟《无家可归》产生了呼应,故事想表达的爱和信仰的核心也连在了一起。
第三部分《家园》
这一部分的故事读起来最轻松,同样失去挚爱的彼得在被外派公干时跟一只黑猩猩心灵相通,为了兑现他对黑猩猩的承诺,他放弃了在多伦多安顺的生活带着黑猩猩回到了父母的出生地:葡萄牙的高山,所以这一章我理解为寻根。
带着黑猩猩离开安稳舒适环境的多伦多,跑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生活,周围的人没有一个理解他,但是在跟奥多(猩猩的名字)相处的过程中,他学会了很多作为人不会的东西,并且是检视以往会鄙夷的地方,在最后帮黑猩猩知道他的“家”时,他也闭上眼睛就像完成了寻根的使命一样。

书评

Arya点评《葡萄牙的高山》

2021-1-12 21:53:20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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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 21:56:20